肉肉屋 - 都市小说 - 重生之我是渣渣辉在线阅读 - 【74】建一座属于我的天下第一楼

【74】建一座属于我的天下第一楼

    王子辉之所以问她,是记得身为模特,林志铃代言过不少汽车品牌,例如GLK,起亚。

    从开车判断女神是否用情专一。

    事实证明

    林志铃是个念旧专一的女生。

    04年,王子辉清楚的记得,她受邀为这款当时在宝岛卖的比较火的休旅车代言,起亚除了支付她不菲的代言费以外,还赠送了一辆2002款佳乐给她。谁也没想到,女神开这款赠品车就是10几年时间。

    这侧面多少能够证明,她是一个追求安全感和实用性的人。

    而王子辉

    恰恰欣赏对方这一点。

    “会。”

    “好,那你来开,这车以后是你的了。”

    王子辉把车钥匙递给了林志铃,微笑道。

    “啊?”

    林志铃很惊喜,没想到王子辉竟然送车给她。

    “董事长你说真的?”

    “当然,我什么时候骗过你?只要你好好的跟在我身边,别说一辆车,就是送你一栋别墅也没什么。”

    王子辉意有所指,或者说意味深长的话道。

    “谢谢董事长,您放心吧,我会好好工作的。”林志铃美滋滋的接过了车钥匙,坐上了驾驶座。

    王子辉这个举动

    让今天的所有怨气,连带王子辉送钻戒给刘韬,自己却什么都没有的坏心情都统统扫进垃圾桶了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刘韬刚刚收到了钻戒到没有嫉妒,而且她也不会开车。

    不过

    她很想要做一个对王子辉有用的人,这是她现在的人生目标之一。

    所以

    她暗自下定决心,“回头,我要去学车,或者可以找志铃教我,然后再去考车牌...这样以后我就能接送老公他上下班了。”

    如果

    如果王子辉知道她这么为自己着想的话,一定会感动的当场...车战的!

    魔都到处是高楼大厦车水马龙。

    坐在车里

    抬头一望

    几十层的高楼是比比皆是,而那马路上的小轿车是一眼望不到头,现在是2000年,这场景在其他城市也是不多见,唯有魔都这个国际大都市才有那么繁华了。

    林志铃开车很稳,虽然是女司机,但是王子辉和刘韬坐着很舒服。

    没多久

    他们一行三人就来到了一栋摩天大厦前面,毗邻魔都地标性建筑物东方明珠、魔都环球金融中心和魔都中心大厦,与浦西的外滩隔岸相对!

    眼前

    这栋摩天大厦正是魔都人,乃至于全国人民的骄傲之一,金茂大厦——又称金茂大楼。

    是去年竣工的,现在是华夏大陆最高的大楼。

    楼高420.5米。

    “好高!”

    刘韬瞬间就惊叹了。

    看着她四处张望的惊喜表情,王子辉只是轻轻的笑笑,也不去打扰。

    而林志铃则专心开车,

    因为不熟悉魔都路况,所以她是打起了十二分精神去开车。

    这里有停车场泊位993个

    所以林志铃到不怕找不到停车位去泊车。

    “好了,董事长,涛,可以下车了。”林志铃拉上手刹,熄火,拆掉安全带柔声道。

    “嗯,辛苦了。”

    王子辉笑笑,跟着解开安全带,打开车门,然后下车从车后座走到副驾驶座位上给刘韬开车门。

    还很细心的用手扶住车顶,不让刘韬碰到头。

    刘韬自然被王子辉的又一细节所感动。

    那边

    林志铃又有些小小吃味了,虽然你现在是王子辉的女人,但是你现在身份是助理啊,我是秘书,为什么我就没有这个待遇呢?

    不公平

    志玲姐姐不开心了,撅着嘴巴都快能挂一个酱油瓶了。

    这回

    王子辉到没有跑过去为她开车门,一来,的确自己是她们老板。

    她们身为员工。

    而且是秘书和助理,不给自己开车门就算了,还让他这个老板给你开车门?

    过分了啊。

    二来,刘韬是不一样的,她是自己的女人嘛。

    而林志铃又不是

    我可没有理由对你那么好。

    摆明了要区别对待。

    不过,王子辉也是有注意分寸的,像座位就没有和刘韬一起坐后座。

    否则

    这样也有些过分了,显得自己就是把车给林志铃开,让她只是做自己和刘韬的司机一样。

    三人都下了车。

    王子辉一袭黑色中华立领,配上漆黑的皮鞋,整个人显得淡然飘逸,意气风发。

    微微一笑,整整衣领,王子辉架起两手,对两女微笑道,“走吧,我的两位,美丽动人的女伴。”

    “嘻嘻。”

    林志铃和刘韬相视一笑,一左一右的挽上王子辉的手。

    然后

    她们就跟着昂首挺胸的王子辉就向着大楼踏了进去。

    走在这里

    真的越走越是感觉这里的伟大。

    有地上88层

    若再加上尖塔的楼层共有93层,地下3层,楼面面积27万8,707平方米,有多达130部电梯与555间客房,现已成为魔都的一座地标,是集现代化办公楼、五星级酒店、会展中心、娱乐、商场等设施于一体,融汇华夏塔型风格与西方建筑技术的多功能型摩天大楼。

    因为华夏人喜欢塔所以才把金茂大厦设计成这样。

    “阿德里安·史密斯先生和江欢成,真是杰出的建筑师,他们设计出了这么伟大的建筑。”

    走在这座大厦的区域内,土生土长在宝岛的林志铃亦有些感慨的说道。

    刘韬不知道什么设计师

    就是这栋大厦叫什么名字,有多么伟大,是什么时候建成的都不知道。

    所以只能默默走着。

    “总有一天。”

    王子辉轻轻一笑,手指夹着一枚硬币,轻轻地把玩着,对着大楼,又像是对着两女对着全世界说:“我要让他们,为我建一座比这更高更伟大的世界第一楼!!”

    “......”

    林志铃和刘韬的脸上微变,想不到王子辉竟然敢如此口出狂言。

    但是

    心里却没有鄙视王子辉年少轻狂,

    想到王子辉四个月前他还是一个农村来的乡下娃,

    如今

    他却已经在魔都这座世界级都市站稳脚跟。

    奇迹

    可以用一个奇迹来形容。

    王子辉这个男人,似乎就是为了创造奇迹而生的,他已经在短短四个月内创造出一个个令人震惊的奇迹。

    他现在

    在互联网上不敢说称王称霸,但至少已经是一方诸侯级别的人物。

    林志铃和刘韬不敢想象王子辉能够走多远

    但是

    现在他所每走出的一步,都堪称了不起。听辉的重生之我是渣渣辉